【陜西運輝建筑安裝】分享:供熱管網施工準備要注意哪幾點?
隨著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大型供熱管網或是超大型供熱管網也在日趨形成,管網安全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應從設計、選材、施工、運行管理等多方面著手。小編特別整理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CJJ28-2014《城鎮供熱管網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施工準備”部分條文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
條文內容
1 施工準備
1.1 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工程規模、特點和施工環境條件,確 定項目組織機構及管理體系。
1.2 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應經有關單位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1.3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應經專家論證。
1.4 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工程項目情況,制定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的措施。
1.5 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技術準備
2.1 工程開工前應進行設計交底。
2.2 工程開工前應取得設計文件、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等資料 ,并應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
2.3 工程開工前應組織施工管理人員踏勘現場,了解工程用 地、現場地形、道路交通以及鄰近的地上、地下建(構)筑物和 各類管線等情況。
2.4 工程開工前應結合工程情況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3 物資準備
3.1 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設備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應有產 品合格證明文件。
3.2 物資準備應編制材料、設備采購供應計劃,并應組織進場檢驗,辦理驗收手續。
4 安全措施
4.1 施工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應急預案,并應經有關單位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
4.2 施工現場應根據作業對象及其特點和環境狀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設施應可靠、完整,警示標志應醒目。
4.3 施工現場夜間必須設置照明、瞀示燈和具有反光功能的警不標志。
4.4 施工現場宜采用封閉施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圍擋高度不得小于1.8m;2 護欄高度不得小于1.2m 。
4.5 高空作業應有可靠的防護設施,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帶(繩)。
4.6 施工中設置的臨時攀登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直梯高度不宜大于5m,直梯踏步高度宜為300mm,梯子凈寬不宜小于400 mm。當直梯高度大于2m時應加設護籠;當直梯高度大于5m時應加設休息平臺,休息平臺面積不宜小于1.5㎡ 。
2 斜梯的垂直高度不宜大于5m,寬度不宜小于700mm,坡度不宜大于60°。踏步高度不宜大于250mm,寬度不宜小于250mm 。梯道臨邊一側應設護欄,高度應為1.2m,立柱水平距離不宜大于2m , 橫桿間距應為500mm-600mm,并應設置護網。
3 梯子上端及梯腳應安置牢固,梯子上端應設置高度為1.0m-1.2m的扶手。
4.7 開挖土方前應根據需要設置臨時道路和便橋,溝槽周圍和臨時便橋應設置護欄。在重要路口應分別設置車行便橋和人行便橋,在溝槽兩端和交通道口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土方開挖前應設置供施工人員上下溝槽的安全梯。
條文說明

1 施工準備
1.1 項目組織機構一般設置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合約工程師、財務部、技術部、質量部、工程部、材料部、試驗室、測量室、專職安全員等。工程項目組織機構設置要根據工程量大小、工程總造價、施工工藝、城市或鄉鎮、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的難易程度等情況并結合施工單位自身實際情況確定。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
1.2 施工單位開工前要根據工程規模、地理位置、工程水文地質、工期、質量和安全等要求,結合工程特點、主要設計指標、地方有關安全、質量和環保等政策性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凡是城鎮供熱管網施工中涉及開挖深度大于5m (含5m) 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工程、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等,均屬于大于**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須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經專家論證通過,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1.4 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完成建設項目的環評報告和能評報告,經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建設項目方可開工。開工前,施工單位根據已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節能評估報告,制定本項目的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的管理措施:防治大氣污染措施、防治水體污染措施、防治噪聲污染措施、防固體廢物污染措施等。
2 技術準備
2.1 熱力工程施工除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配合外,還需與公安、交通、路政、綠化、管線 產權等單位配合。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召開工程協調會,明確工程性質、開竣工日期及施工中需要配合的事項 ,各配合單位明確工程施工要求、注意事項等,便于施工過程中各方協作。
2.2 設計文件、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資料由建設單位提供,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參加設計交底會。
2.3 施工前應探明擬建熱力管道相對其他地下管線的相對關系,查明相鄰或交叉管線的性質、高程、走向等,對熱力管道施 工有影響的管線,須與管線產權單位協商加固或拆改移方案;調查建筑物、線桿、樹木等地上物相對熱力管道關系,提前作出拆遷、移栽、加固保護等措施;調查擬建熱力管道相對道路交通關系,熱力管道施工對現狀交通有影響時,及時與交通管理部門溝通 ,編制交通組織方案,經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地下管線及構筑物調查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現狀管線物探圖,施工單位組織人員現場核實,對現狀管線進行現場標識;建設單位未提供物探圖的,施工單位可以根據設計圖紙和設計單位交樁情況,沿擬建熱力管道施工區域進行物探和坑探,繪制物探圖,并將與擬施工的熱力管道有關系的現狀管線進行現場標識;施工單位根據現場調查的現狀管線,聯系現狀管線產權單位,與產權單位管理人員共同確定現狀管線位置、性質等。
3 物資準備
施工單位需根據圖紙,編制《材料設備計劃備料單》。施工單位要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材質證明、合格證及有關技術資料等。
4 安全措施
4.1 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專項安全方案和應急預案,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批,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應急演練。
4.2 夜間在城鎮居民區或現有道路施工時,極易造成車輛或 行人掉入管溝、碰撞施工圍擋等事故,直接關系交通參與者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設置照明燈、警示燈和反光警示標志,能大大提高其安全性。
由于夜間施工現場光線差,看不清楚各種圍擋、溝槽、基坑 、設備等,要求施工單位設置照明點、導行標志和圍擋反光標志等是為保障行人、車輛安全。警示燈一般設置在道路無法前行點上,提醒行人和車輛此處有危險,注意繞行。
4.4 在繁華市區和主要城市道路上,需采用圍擋封閉施工;在城鎮居民區和野外施工區,視現場情況和當地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搭設圍擋方案。圍擋高度應符合各地區要求,城區內施工圍擋髙度不得小于1.8m。
4.5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 ) , 無法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的高空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帶(繩),定期作外觀檢査,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
4.6 基坑深度大于1.5m時設置爬梯或直梯,斜梯兩側應設置防護欄,并用密目網封閉,直梯大于2m應設置護籠,基坑深度大于5m應設置馬道和休息平臺。
4.7 土方開挖前,采用鋼管、方木及木板搭設安全梯,安全梯外側設置護欄及扶手,確保施工人員上下溝槽安全和方便;溝槽周圍搭設安全護欄,護欄高度不小于1.2m;在重要路口要分別設置車行便橋和人行便橋,便橋均應有專項設計方案,符合安全設計要求;凡有各種機動車輛通過的便橋均應懸掛“限速、限噸位”及“行人車輛注意安全”的明顯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警示,溝槽兩端和交通道口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危險作業區應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如溝槽的兩端、易塌方地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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